(记者许丰报道)2007年,自治区教育厅将以自治区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区教育系统选派15-20名优秀人才,可赴国(境)外及港澳地区留学。
本项目结合自治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实际,将积极选派符合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领域,从事理、工、医、农等自然科学专业教学和研究的中青年教师赴国(境)外学习、研究、攻读学位。本次选派遵循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的原则。
申请人可直接到所在高校外事处领取《自治区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也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国际交流”栏目下载,申报时间4月5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