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婧
晨报讯打破唯分数论,重视学生成长轨迹,本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中招中所占权重。昨天从市教委传出消息,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将人手一份综合素质评价表,它将与《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一起成为中招录取依据。据悉,评价表中的关键指标不仅将影响到学生“推优”与否,在自主招生与零志愿差额录取环节,评价结果还将作为录取依据之一。
上海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修改并正式实施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此项规定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其中的关键指标评价记录可共同作为初中毕业生的评价材料。”据市教委有关人士阐释,各高中学校在“推优”过程中要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主招生学校也要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招收要求。另外在零志愿差额录取中,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这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了学生初中四年的《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其评价内容涵盖了初中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素质及个性发展的关键指标。
在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把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小组互评的学生数不宜少于15人。评价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本班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为5人左右,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不少于1年,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
“为此,从现在起,各初中学校要建立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该人士告诉记者,整个评价过程将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从而确保做到实事求是和诚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