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记者 王慧)沈阳市200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将于4月14日至19日进行,市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要记清考试时间和地点。
记者从市招办了解到,凡志愿报考外语院校或系(科)、专业、科技外语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外语口试。
市内五区考生口试时间为4月14日至15日,其他区、县(市)考生口试时间为4月16日至19日。其中应届考生在毕业生学校参加口试,往届考生在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参加口试。
考生参加口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考生情况附表》参加外语口试。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口试须按每生25元标准缴纳外语口试费。
各区、县(市)考生参加口试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4月14日至15日: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
4月16日:康平县、新民市
4月17日:法库县、辽中县
4月18日: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4月19日:东陵区、于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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