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从近日开始,各区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陆续展开。
根据规定,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区县招办指定的体检单位进行。非指定的体检单位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此次体检项目为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咽喉、口腔科、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等内容,考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
招办提醒 体检前别服保健品
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高考体检,市高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体检前,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考生应在区县招办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学校老师或区县招办说明,由区县招办或学校与体检单位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3、体检过程中,考生要自觉做到文明守纪。要尊重体检医生,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
4、考生应空腹接受抽血检查。抽血后用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
如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重新检查。
5、如考生对体检医生的意见有疑义,须通过带队老师与体检单位进行反映、协调。是否重新检查须听从体检单位的安排。
6、体检结束后,考生要认真检查体检表所列各项是否已做检查、是否填写齐全,避免漏检或漏填的现象发生。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把体检表交给带队老师,不要私自带走体检表。(杜娟 王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