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录取规则,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校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省内高校的选择性计划只能在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考生,如高校的投档线接近或等于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在高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进行选择性录取,最多不超过省控线下10分。
高校录取新生分为7个批次进行。
(1)提前批录取院校(含普通类军事、公安、司法、航海和体育类、艺术类等院校的本、专科);(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7)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