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08日电 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今年我省将首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录取过程中对未录取满额院校和一、二志愿落选考生实行复征志愿。
据了解,第一批本科录取时间定于7月15日至7月17日;公布录取信息时间定于7月17日22:30前;填报复征志愿时间定于7月18日;采集确认志愿时间定于7月19日15:00前;上报志愿信息时间定于7月20日15:00前;复征志愿录取时间定于7月21日—22日。
据了解,录取过程中,先按照考生录取前填报的一、二志愿投档,然后将“录取”“预录取”考生信息和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及专业,通过“青海招考信息网”发送到各考区招办公布,各考区招办要及时提供考生信息查询渠道,做好查询服务工作,保证每位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自己的录取情况和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及专业。招生学校要按时完成阅、退档工作。7月17日22:30前不退档的视为院校已录取。
第一批本科批次复征志愿设有一、二两个志愿和“调剂志愿”栏。凡高考成绩达到一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未被录取、预录取的考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复征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公布的第一批本科中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和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复征志愿的填报工作实行考区招办责任制。各考区招办要提前确定填报地点并向考生公布,负责通知本辖区考生按时填报志愿并采集志愿信息,志愿信息采集后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按时通过“青海招考信息网”报(送)省招办。省招办负责印制复征志愿表,编制志愿信息采集、校验及上报程序。
省招办接收到各考区招办上报的复征志愿信息后,将其拼接在考生原报志愿之后。复征志愿与原志愿录取原则相同。录取未结束的学校要按时参加复征志愿的录取,并认真做好考生档案的下载、审阅、上传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复征志愿的录取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复征志愿录取中,对根据考生原报志愿已经确定为“预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改变其预录专业、更不得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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