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1日讯 (记者 高伟 通讯员 白新奎)市教育局、林业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林业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在广大师生中普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坚决禁止组织学生参与扑火活动。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以《山东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和《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
定》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防火、用火、避火和报警知识。各学校要严禁学生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和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山(或林地)游玩,组织郊游、祭扫烈士墓等野外活动要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预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如果发现林火,要迅速组织疏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禁止组织学生参与扑火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