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昌吉市一所中学5名初三男生上网时,被一群社会青年挟持到市郊,进行了近5个小时的摧残,其中一个险些被活埋。(详见4月9日《晨报》A3版) 看着照片中成成身上的伤痕,我不禁在想这5个小时学校的老师、网吧的网管、成成等人的家长都干吗去了?
首先,这5个孩子整晚都不在宿舍,管理宿舍的老师怎么就没发现呢?是失职还是对夜不归宿的现象“习以为常”了呢?这家中学作为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在教育引导学生不进网吧这个问题上暴露出一些问题。虽然从报道中无法得知网吧距学校的距离有多远,但即便是超过200米(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学校晚上能否费点心思派老师到学校附近的网吧看看,挽救那些沉迷网络的学生。
其次,这家网吧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0条、第22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网吧每日经营时间限于8时至24时。这5名学生年龄在15岁~17岁之间,而且都办理了“包夜”服务。为什么网吧在办理上网卡之前没有检查他们的身份证而允许他们随意进出呢?此外,网吧网管明明知道数名青年酒后闹事预动手打人,为什么在这5名学生带出之后不打电话报警呢?难道只要打架斗殴不发生在网吧里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袖手旁观”吗?
再次,作为孩子的家长仅仅将孩子的教育责任交给学校是不够的,家长对孩子上网吧疏于管教,缺乏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应该是这5个孩子“包夜”上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此外,在网吧出现群殴甚至杀人的惨事近年来屡见报端,为什么我们的人民警察不经常到网吧尤其是学校附近的网吧巡查一下呢?防患于未然总比事后介入调查好多了吧?清理校园周边环境相关部门几乎是每年都在做,可还在发生这样的惨案,我们的相关部门是否也应该反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