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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享受“两免一补”具体对象和标准
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2006-2-17 9:47:0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李樵 通讯员 胡忠巍)本学期起,武汉市将对小学和初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昨日,该市教育局公布了享受资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

  免杂费的范围是:父母均为武汉市农业户口,或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且为农业户口的学生;非农业户口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和工读)的初中生和小学生。

  免(补)教科书费的对象是: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非农业户口低保家庭的子女,补助教科书费;低保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免收教科书费。

  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在初中或小学住宿的,补助寄宿生活费。

  具体标准如下:

  武汉市免收杂费的标准为:农村小学杂费标准为85元/生·学期,初中杂费标准为135元/生·学期;六个远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小学杂费标准为100元/生·学期,初中杂费标准为165元/生·学期;中心城区小学杂费标准为105元/生·学期,初中杂费标准为170元/生·学期。

  免教科书费的标准为:农村小学教科书费标准为40元/生·学期(1-2年级)、65元/生·学期(3-6年级),初中教科书费标准为125元/生·学期;六个远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小学教科书费标准为45元/生·学期(1-2年级)、70元/生·学期(3-6年级),初中教科书费标准为130元/生·学期;中心城区小学教科书费标准为50元/生·学期(1-2年级)、70元/生·学期(3-6年级),初中教科书费标准为135元/生·学期。

  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在学校住宿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均为120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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