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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可上中职紧缺奖励专业
来源:新闻晨报      2007-7-10 14:40:00
 
     □晨报记者王婧
  日前,市教委公布了第二批中职校“专业奖励”目录。凡报考本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初中毕业生,从今年秋季起,可免去中职阶段学费。列入第二批“专业奖励”目录的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等31个专业,分布在49所中职校,共招生7700余名。被国家级重点中职校录取的学生,每人每学年按4000元奖励;被非国家级重点中职校录取的学生,每人每学年按2600元奖励。
  ●2007年专业奖励招生学校、专业(工种)和奖励人数
  2007年专业奖励的招生学校为已通过“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百校重点建设工程”评估验收合格的并纳入2007年招生计划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是本市社会及经济发展急需、紧缺、艰苦且报考人数较少,但是产业、行业需求相对稳定的专业。专业基础条件比较好、专业设置稳定、连续招生3年以上,至少有1届毕业生,近年来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专业奖励对象、标准奖励对象:凡报考列入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范围的有关专业和学校,并被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可享受专业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被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每人每学年按4000元奖励;被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每人每学年按2600元奖励。
  ●专业奖励的招生要求1、报考专业奖励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报考专业奖励的考生,其在初中就读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应达到良及以上。3、凡取得市或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等称号的学生报考列入奖励范围的专业,可破格录取;凡取得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学生可优先录取列入奖励范围的专业。4、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专业的“推优生”计划的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本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就读相关专业奖励专业的,并被纳入专业奖励的奖励人数范围的,享受专业奖励政策。5、实行专业大类招生或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对录取的新生进行甄别、选择,决定其可否纳入专业奖励范围。学校可根据学生的专业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和专业奖励的奖励名额等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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