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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在税前扣除学生实习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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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7-5-16 13: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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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
几名学经营的毕业生正在台上模拟货场上货、管理等情景,台下几位企业负责人已经按捺不住找到就业办的老师:“你们还有多少学生没有签就业协议的,我们都要面试一下。”就业办的老师表示,学生的综合素质得益于学校与企业长期签订的实习协议,顶岗实习为职业院校的学生提供了就业所必需的经验和技能。实习成为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的“必经之路”。日前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通知,为企业提供实习机会减轻了顾虑。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称,包括成人高等院校、普通(成人)中专、职业学院(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其实习报酬企业可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职业院校和成教学院的学生在实习方面将获得更有利的政策环境,学生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方面的培养也将更加全面。有关专家表示,相关政策的调整将为职业院校、成教院校的学生就业带来更长远的影响。
据悉,财政部、国税总局是在近日召开的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年度工作会议中透露这一信息的。国税总局有关人员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有关要求,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对企业支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规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将减少企业顾虑为学生寻求更好的实践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全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陈兴滨教授介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应税所得应为净所得,只有对企业的收入总额进行法定扣除之后的余额才依法予以征税。工资性支出属于正常费用扣除范畴,学生实习费用在税前列支,减少了企业的顾虑,为学生寻求更多、更好的实践机会创造条件。
从教育部获悉,近年来全国职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今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要在2006年的基础上再扩招50万人,达到800万人,使得全国中职招生达到与普高招生大体相当的规模。2007年要把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帮助学生取得职业资格,顺利实现就业,这其中也包括成人继续教育工作。
●学生更看重实习机会
学生实习获得政策性支持,对职业学院和成教学院的学生来讲是利好消息,但对学生而言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余临博士介绍,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对学校而言实习问题并非首要问题,同时对学生而言实习期间的报酬问题也不是学生首要关心的问题。一名正在某外企实习的成教院大学生向记者表示,学生实习期间企业所给的报酬类似伙食补助、交通补助,金额很少,对他和其他同学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家里的资助生活。作为学生还是更看重企业提供的实践机会,这为将来的就业之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余临表示,税收政策的调整是找到了一个企业和学生利益的结合点。企业可在税前扣除实习学生的报酬对企业来讲是最直接的利好。而对学生来说,实习毕竟还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实习环境还是学生所关心的。政策为企业能提供一些更充分的实习岗位减轻成本,也就间接为学生创造了一个更有利的实习政策环境。当然如果有一个文件规定最低的实习报酬就更好了。
●实习将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一条出路
日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礼堂毕业生正在进行第四届毕业生才艺汇演,毕业生把在学校和企业学到的知识演绎为一幕幕情景操作,台下打分的既有学校的老师也有企业负责人。菜市口百货商场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与财贸学院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学生有半年的时间在企业顶岗实习,企业每年都要从中录用十余名优秀学生。财贸学院招办主任尹萍表示,近年来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都在改变,这为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从院校和学生来讲,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实习对于就业的重要性,学校与100多所企业有着长期的实习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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