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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07成考录取分数线确定 录取11月底开始
来源:     2007-11-14 17:11:00
 
浙江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揭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日前确定。考试成绩将陆续由各县(市、区)招办安排通知考生本人。据悉,我省今年报名考生14.6万人,其中报考专升本考生4.2万人,高中起点本科考生6000余人,高职高专考生9.78万人。今年省内外138所成人高校计划在我省招收新生10.8万余人,其中本省90所学校计划招生10.4万人。按学历层次分,专科起点本科计划招生3.46余万人,高中起点本科0.26余万人,专科7万余人(除高职学院外的普通高校和教育学院的专科专业3.72余万人,其它院校的专科专业3.36余万人)。按学习形式分,全日制脱产计划招生1.04万人,函授4.77余万人,业余5万余人。

  考生成绩免费查询

  考生成绩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拨打16885678声讯电话;编辑短信“CX准考证号”移动用户发送到09500,联通用户发送到8500,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CR准考证号”发送到668833查询。声讯电话不收取信息查询费,只收基本通讯费;手机短信查询也和普通短信一样,仅收取短信费用,不再收取查询费用。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网(cr.zjzs.net)免费查询成绩。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生源情况,省招委划定了今年我省各批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专科起点本科

类   别

分 数 线

文史、中医类

198

艺术类

179

理工类

169

经济、管理类

153

法学类

185

教育学类

196

农学类

177

医学类

193

2.高中起点本科

类  别

分 数 线

文、理

285

艺 术

200

3.专科

 类 别

专科Ⅰ

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及教育学院的专科

分数线

专科Ⅱ

(其他院校的专科)

分数线

文、理

145

120

艺、体

102

84


  远程网上录取11月底开始

  录取工作实行“成人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和招生计划投放电子档案。成人高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成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

  录取时间在11月底至12月上旬,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专升本及高起本专业;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学院)及教育学院的专科专业;第三批:其它院校的专科专业。

  采取网上补报志愿办法

  在录取中,若有关批次、院校生源不足,将为上线考生提供补报志愿机会。为方便考生,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网上补报志愿办法,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相应专业将在网上公布。补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补报志愿时,必须登陆浙江招生考试网(cr.zjzs.net),凭准考证考号码和网上报名时的密码,方可进行网上补报。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统一录取照顾政策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1)设区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士兵退役证》,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加分不得累计。

  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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