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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学机构不得占用中小学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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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8-2-23 1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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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为落实全省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的有关要求,济南市教育局就推行素质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部署。 其中,针对早晚自习取消之后,个别学校和校外机构联合举行培训班的现象,济南市教育局明确指出,此种行为要立即叫停,同时规定,严禁将中小学校舍提供给任何社会办学机构。一经查处将严惩。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指标。济南市教育局强调,省城市内五区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颁发的作息时间,五个农村县区可根据省厅的要求作出适当调整,但不得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2月25日之前,各县区要将调整结果报送至济南市教育局基教处。逾期不交,视为同意执行市区作息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济南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做了部分调整。其中,高中放假时间遵照全省统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暑假自7月初开始,但不得少于11周。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学校按照高中课程标准,开全开齐各类课程,特别是音、体、美等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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