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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防身术” 别轻易相信“朋友”
来源:     2010-1-14 13:42:00
 

▲2008年8月,两名在英国纽卡斯尔市的中国留学生被发现惨死在所住公寓内,图为当地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展开谋杀调查。警方在纽卡斯尔市西区一栋公寓的一楼,发现一男一女两名中国人分别死在各自床上,案发现场“极为残酷”。据检查,男子死于严重的脑伤,女子也脑部受创,并且“可能死于窒息”。凶杀案发生的地区是亚裔和留学生聚居的地区,留学生安全问题再度引起各方关注。 CFP图片

日前,留学马来西亚的女硕士生被当成妓女逮捕的新闻在留学生群体中引起很大的反响,也引起众多准留学生及其家长的关注。在去年8月教育部发布的“留学预警”也指出,中国在马来西亚的两名女留学生因帮人携带的行李中藏有毒品,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并被刑事拘留。不同性质的事件再次给“留学安全”敲响了警钟。我们请来新通国际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黄淑华,就留学安全问题的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从文化差异、法律常识、安全意识等不同的角度给初到异国和即将迈出国门的留学生上一堂“安全预防课”。

案例一:

有人闹事尽快离开是非之地

2008年3月某一天凌晨,几个中国学生从法国某市一中餐馆出来后准备搭车回家,等车期间,因为一名外国人用语言和行为侮辱了中国人,所以大家起了纷争。后来外国人找来帮手,用玻璃瓶砸了车子,最后导致一名中国学生死亡,两人重伤。事后警察认为这次案件只能算是普通打架事件,中国学生只是在打架中不幸意外身亡,已经抓到的两名外国人无罪释放。

建议:发生这样的事情后不要紧张,要冷静处理。一要及时报警,二是如果能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下当时的情景就非常有利。另外要及时求助于专业律师的介入才能保护自己。留学生活还是简单一点比较好,晚上要出去也最好早点回到住宿地,要防止有人尾随。要是遇到有人挑衅,应该尽早离开,没有必要去争辩,保护个人人身安全。还可以先离开现场,然后以“种族歧视”的名义去警察局报警。

案例二:

别轻易相信“朋友的朋友”

2009年6月30日早晨,澳大利亚警方在塔斯马尼亚州首府霍巴特西部60公里处的廷纳河边,发现26岁的中国女留学生Z的尸体并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当地警方透露,Z是在所搭乘车辆的两个当地人的住所遇害,后来又被抛尸到附近的河边。据Z的同学介绍,23日是他们最后一科考试结束的时间,24日晚上,Z和几位朋友同学一起去俱乐部喝酒,他们一直到25日凌晨大概1时多回家。到家以后Z觉得饿,就去了离家很近的披萨店吃披萨, Z认识披萨店里的员工,员工又介绍自己的两个朋友给Z认识,这两个人就是后来杀害Z的凶手。

建议:Z由于防范心理弱,容易相信别人,坐上了别人的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管在哪里,防人之心不可无,何况还是所谓的朋友的朋友,根本不认识的人。另外不要太晚还在外面逗留,尤其是单身女性。

案例三:

入乡随俗遵守当地法律

数年前,有一美国男子在新加坡涂鸦,被法官判处鞭刑6鞭。当时,美国政府得到该消息后,美国总统出面求情,新加坡总理说:“看在美国总统的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该美国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中国人也有人受过此鞭刑,有一男子签证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赚钱,后被警察查到,被判处4鞭,再被遣送回国。

建议:所谓“入乡随俗”,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大家一定要注意并尊重,不得以身试法,存在侥幸心理;另外还要注意自己的签证到期时间,不要非法居留。

案例四:

不要为他人携带物品出入境

2009年8月,在马来西亚留学的两名中国女生因帮人携带的行李中藏有毒品,入境时被我国海关查获,并被刑事拘留。据了解,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留学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警惕性差的特点,在境内外通过主动搭讪、结交朋友等方式接近当事人,有的借帮助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逐步博得信任和好感,再借机提出“帮助携带物品入境”的要求。

建议:留学生回国入境不要轻易为他人携带物品,对给予高额报酬的携带物品请求更应提高警惕,予以拒绝。如果确实需要为他人携带物品入境,应先弄清情况并确认物品的性质,并在入境时依法如实申报。留学生在境外结交朋友时要慎重小心,切勿贪图小利,以免被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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