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一) 增资情况下的转换
【例4—16】A公司于20×5年2月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900万元,取得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 4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6年4月10日,A公司又以1 8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 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的股权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及交易。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
(1)20×6年4月10日,A公司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8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8 000 000
(2)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确认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 700万元,其中与原持有比例相对应的部分为900万元,新增股权的成本为1800万元。
①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9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840万元(8 400×10%)之间的差额60万元,属于原投资时体现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假如投资成本是800万,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840万元(8 400×10%)之间的差额40万元,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贷:盈余公积 4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
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12 000-8 400)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360万元,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90万元(9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270万元,应当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 6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700 000
盈余公积 9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10 000
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 800万元,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 440万元(12 000×12%)之间的差额为投资作价中体现出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减资情况下的转换
【例4—17】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其账面余额为9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6年1月6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2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5 400万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 000万元。A公司原取得对B公司6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3 500万元(假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自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净利润7 500万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损益外,B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本例中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4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000 000
投资收益 24 000 000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600(6 000-13 500×40%)万元为商誉,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
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做如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取得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为4 200[(24 000-13 500)×40%]万元,其中3 000(7 500×40%)万元为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000 000
贷:盈余公积 3 00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