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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0年高考优录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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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中心 2010-3-15 1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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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省招办公布201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相关规定。今年政策主要有两处调整,四类考生可享受优录。 政策有两处调整:与去年相比,今年优录政策主要有两处调整:一是优录申报登记表须一式多份;二是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 四类考生享受优录:今年我省四类考生享受优录政策,分别为:加分10分;加分20分;农村独生女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可加10分投档的有: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可加20分投档的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农村独女报考省属高校可加10分投档。 同时符合以上三类情况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此外,还有八种情形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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