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对推进区域教育发展意义重大。《规划纲要》一个突出特点是在全面综合东、中、西部地区实际情况基础上,从国情出发,面对改革和发展实际需要,凝聚了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考和行动方向。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差别客观存在,而《规划纲要》正是针对不同区域情况,在指导思想、发展思路、目标任务、政策导向以及项目设计及资金投入上,全方位体现了“两个倾斜”:对中西部、农村,还有民族、边远地区等倾斜,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思想;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对弱势群体倾斜,全面贯彻了公共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方针。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谈:一
是在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上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充分体现了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提出“三个统筹”(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对区域教育发展问题作统筹考虑。统筹就是导向,统筹意味着兼顾,意味着均衡、协调发展,意味着全面发展。这是一种积极的发展指导思想。
二是在主要目标任务这个关键问题的设计上,全面规划区域教育协调发展。《规划纲要》在四项主要指标中明确提出城乡、区域教育要更加协调,义务教育要趋于均衡。欠发达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要逐步缩小,中等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要明显提高,发达地区要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做好教育支持西部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等工作,教育发展更加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在全国统一目标中,对不同区域提出不同要求,这很关键。这么大国家,这么复杂的实际,只有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才能行得通,才能落到实处。如果一刀切,搞一个标准、一个目标肯定行不通。所以分区规划不同目标既尊重现实,又有利于建立和实施正确导向、政策,逐步缩小差距,达到协调发展。
三是在保障措施和政策导向等实际问题上,保障区域教育协调发展。首先,《规划纲要》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的政府责任。提出: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逐步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报同级人大批准向社会公布,确保落实到位。包括办学标准、公共资源配置、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等,《规划纲要》都有实实在在的要求,包括4%的投入目标,也包括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把教育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等,对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来讲,都是极大的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经费保障说起来简单,落实很不容易,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有利于真正落实。
其次,明确了一系列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九大任务中涉及国家投入的重大项目都对中西部和农村作了重点倾斜,力度相当大。如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建设、远程教育、助学体系建设,这些项目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都实实在在,前所未有,对保障实现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光口头讲协调没用,落不到实处。
总体上讲,黑龙江作为中部省份,教育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应达到并争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础教育部分,总体是想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载体,专项推进、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推进均衡发展。在“十五”危房改造、远程教育工程等基础上再奋斗5年,基础教育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搞均衡发展首先要有个标准,建议国家加快标准制定进度。
职业教育部分,重点做好两件事:一是指导中职学校把人才培养模式彻底改变过来,真正切实强化技能培养。二是借助国家政策,做实建设规划和项目实施工作,把基础能力大大提高一步。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各高校都作了发展定位,基本维持既定规模不再突破。要把提高质量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家,目前还是原则要求多一些,具体措施、强化指导还不够,下一步将深入做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 张永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