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巩固发展“两基”教育成果
芦溪县“两基”教育工作在高标准通过省级验收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县之后,自觉做到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松劲,投入不减少,全县“两基”教育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目前,全县农村在校小学生年辍学率为零,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初中入学3年保留率达97.3%,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为1.58%,均大大高于或低于全省标准。
该县在1996年通过省级“两基”教育工作评估验收并被评为先进县之后不久,县政府即出台了《关于巩固发展我县“两基”成果的几点意见》的文件。文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全面分析了全国“两基”教育工作的形势和本县在实施“两基”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我省“两基”指标体系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属于低水平标准;同时,县里由于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突击性和强制性,因而基础还不够扎实,稍有松懈,许多指标就会出现反弹。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松劲,机构不撤销,投入不减少”的指导思想。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县里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两基”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几套班子成员分片挂钩,对全县各地的“两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委、县政府把巩固发展“两基”成果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列入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综合考核,县人大全面开展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县政府与各乡镇、县教育局与各中小学分别签订责任状,从而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为了使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该县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为了做好农村中小学的保教控流工作,他们推行了“五长”负责制,即乡(镇)长、村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校长、家长负责制。又比如,为了不使贫困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他们实行了贫困生帮扶制度,在学校对贫困学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减收、缓收和免交学习费用的同时,还通过社会捐助、奖学基金、希望工程、结对帮扶等方式,对贫困学生予以扶持。县人大、县政协组织建立了贫困生专项扶助资金,县委、县政府领导每人每年扶持一个贫困生,县机关干部每5人扶持一个贫困生,县教育局机关干部每人每年扶贫助学捐款平均达到100元以上。近3年来,全县扶贫助学资金达166万余元,扶持贫困学生达3000多名。
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县继续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了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稳定和逐步增长。全县义务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加,去年在前年6448.4万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93.2万元,达到6541.6万元。近3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4200万元,新建和改造校舍6万平方米,小学生人均校舍面积6.93平方米,中学生人均校舍面积8.69平方米,危房比率下降到0.8%以下,全县有43所中小学建立了微机室,微机1696台,多媒体教室12个,语音室20个,设备齐全的电教室28个,课件制作平台15个,中心小学以上的配备率达100%,教学条件普遍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摘自: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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