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要缴企业所得税?这不公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分组视察了越秀、海珠、天河、白云4区的8所民办学校。视察中,民办学校税收及用水用电、小区配套民办学校转公办等问题成为焦点。
另外,白云区有关负责人在视察过程中透露,预计白云区未来将新增28所小区配套学校,并计划在明年将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海珠区则正在制定该区《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措施》。
缴税用电用水存在不公
白云区启明小学是一所外来工子弟学校,坐落在白云山麓。昨日上午,该校相关负责人在执法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上表示,希望政府部门能给予税收优惠,目前学校仍按22%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民校还要交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连呼不公平。“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公办学校不用交税,民办学校为政府解决了那么多问题,不仅没有补贴,反而还要收税,这怎么体现平等?”周庆强反问道。
不仅是税收,民办学校在水电费方面也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海珠东风二小校长曾毅文在下午的座谈会上表示,目前学校的电费仍以工业用电而不是民用计价,用水也不是按教育事业标准收费。
这并非孤例。周庆强说,这类问题在此前的视察过程也曾经发现过。他认为,有关部门要对此进行清理,民办学校的用水、用电、用地优惠要和公立学校一样。
民校转公办能否别搞“一刀切”?
据省教育厅等6个单位于今年4月出台的文件,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原则上要在今年秋季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办教育资源,由政府兴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过,在昨日的视察中,大部分民校认为推行此项政策有难度。
白云区副区长陈晓晖在座谈会上连续抛出几个难题:白云区民校占全市1/3强,小区配套民校创办之初都与政府部门签有合同,如提前单方面解约,涉及经济补偿及法律问题。其次,因为财政投入问题,政府没有那么多优质的公办学位,如果收回,广大学生家长也许会有反弹。再次,若收回民校,白云区1500多名民校教师将面临解聘,另一方面,公办后又要在短时间内向社会公招1500多名公办教师。最后,有一些楼盘地段生源很少,如果财政全部投入,压力会很大。
因此,陈晓晖建议,民校转公办逐步解决可能更符合实际,不要“一刀切”。
白云区教育局局长唐文贵也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即今年4月后的小区学校全部公办,2004年4月1日至今年4月批准的小区民校暂时维持民办身份,而2004年以前建的到期就收回。
位于二沙岛的广州市育才实验学校校长李统耀也表示,目前,二沙岛因为绝大多数业主的房产并非长期居住,所以适龄儿童地段生极少,2008年只有3人,今年也只有2人,六个年级充其量不超过20人,无法办成一所小学,如果转为公办,结果可能重蹈该校前身二沙岛小学的覆辙:再次成为闲置学校。
对此,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素明在会上表示,因为情况复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调研。“名校办民校不违法,对于民办学校,我们的态度不是扼杀,而是积极扶持。该不该转制,要看群众怎么说。”
能否尽快出台“广州细则”?
民办教育促进法虽已颁行近7年,但省、市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实施意见,这令政府部门感觉职责不明,学校争取扶持不够硬气。
“比如小区学校要公办,现在还感觉不到政策上有鼓励。”陈晓晖说。海珠区副区长黄信义也同样呼吁广州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民办教育的问题可以谈很多,但关键在于执行,”海珠区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锦炎认为,首先就应尽快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意见,学习湖南,将民办学校定性为民办事业单位。
对此,周庆强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操作性的确不够强,比如怎样体现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平等、怎样算是合理回报等都需进一步明确。
据周庆强透露,广州的实施办法目前还没有时间表,如何理解同等法律地位以及用地、税收等问题还需等中央和省级层面先进一步明确。
另据记者了解,《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已形成初稿,并已于今年4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